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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并开展本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6-09-09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切实保障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解决往年综合测评工作中出现的争议问题。我院收集同学建议,组织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各班学生代表同学院负责老师共同研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2023 试行)》进行修订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2026 拟修改)教师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2023 试行)》予以线上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如对细则内容有异议,请各班统一收集意见后上报学院,逾期将不再受理异议。

公示结束后,各班级须组建班级综测评议小组,正式启动本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工作。请各班严格按照修订后测评细则开展评分,做好分数核算、材料审核、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保证综测流程规范透明。

特此公告。

教师教育学院

2026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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