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和《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信院字〔2020〕138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拟同意我院2024级、2025级共计48名本科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将认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9月2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教师教育学院困难认定小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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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6日